首页 文化长廊 文化典藏 藏珍阁 东方奇苑 点击名人 个人画廊 邮来邮往 星愿 旅游联线 民风民俗 教育在线 网络文学
您的位置:文化长廊-文艺信息
文化部召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
 

  近年来,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是无形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问题引起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制定相关法律的议案、提案。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等的指导和支持下,文化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草稿)。

  3月28日至29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草稿)在于陕西西安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首次与有关专家见面。这次座谈会由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组织,陕西省文化厅协办。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文物局和12个陕西省、市、区人大、文化厅(局)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立法工作的近30名专家,就草稿的结构、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关闭窗口
本网站使用了ShockWave Flash插件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意见与建议--联系我们
国家文化网版权所有COPYRIGHT?Nationculture 2000-2002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10244号